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1-11-02 11:26: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顾问协议书汇编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顾问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顾问协议书汇编七篇

顾问协议书 篇1

  聘 请 人(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个人网站:

  甲方因预防风险、避免失误、挽救损失、维护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 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

  3. 不定期向甲方发送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与甲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谏言;

  4. 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

  5. 应甲方的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6. 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7. 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8. 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9. 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0. 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11. 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2. 应甲方的要求,组织或参与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他事务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八折优惠。

  二、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黄文忠具体负责前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聘请期限

  双方约定法律顾问服务的聘请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前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

  四、法律顾问费

  法律顾问服务实行年度收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他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指定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依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4.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5.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八、违约责任

  1. 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若确需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2. 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3. 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合同剩余月份应分摊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返还给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 请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受聘执业机构:xxxx律师事务所

  代 表: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 篇2

  甲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丁方(名义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xx公司(全名)工商登记股东为丙方和丁方,出资比例为分别为40%和60%,丁方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丁方是公司的名义出资人,甲方、乙方、丙方为实际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3%、27%。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协达成本协议:

  一、甲、乙、丙方的权利

  1、丁方名义出资壹仟捌佰万元,占公司60%的股权,其中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其中陆佰万元,占公司2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乙方。(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丙方工商登记出资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其中玖佰玖拾万元,占公司33%的股权,为丙方实际出资;其中贰佰壹拾万元,占公司7%的股权,是名义出资,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3、甲、乙、丙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丁方不享有公司任何股东的权利。

  4、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丁方把所持甲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5、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丙方、丁方把所持乙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丙方、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6、丁方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任何事务。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并有权随时更换法定代表人,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甲、乙、丙方的义务

  1、按照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4项权利、乙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5项权利时,应当提前10天通知对方。

  3、甲乙丙方决定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提前10天通知丁方。

  三、丁方的权利

  1、无需对公司出资,对公司不承担任何股东义务。

  2、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承担公司经营的`任何责任。

  四、丁方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实际出资人的要求,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不随意对外披露公司名义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经公司授权丁方不得代表公司从事任何事务。

  3、由于公司的需要(国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务上),须有法定代表人处理的事务,丁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4、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不得将所持股权及收益进行转让、质押或其他任何负担行为。

  5、由于乙方个人债务,造成所持名义股权被查封、冻结、拍卖、转让的,乙方有义务赔偿实际出资人的损失。

  五、公司章程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顾问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公司。

  1、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

  2、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2、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3、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XX银行。

  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费用支付

  1、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作为前期费用(即本次委托融资总金额××%=万元人民币)。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融资顾问费用。如果甲方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不能达到本合同委托融资的金额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如果乙方没有帮助甲方融资到任何资金,则乙方(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

  第五条、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费、会计师审计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派出的顾问陈述情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文件、数据、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前期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弃本次融资计划,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委托融资总额的款项到帐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4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维志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问题。

  二、企业信用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本合同的顾问服务主要针对顾问甲方在对外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1、能增强企业的法律防范意识,减少、降低法律风险。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企业可随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顾问律师咨询,使企业的运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当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由法律顾问充当企业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与直接聘请其它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顾问律师能够更好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融会贯通地灵活应用,将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划,设计好庭审策略,在事前为保证胜诉夯实基础。

  3、能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预防纠纷发生。顾问律师可以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书,起到增强企业自身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草拟、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在与对方出现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以律师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等,一则可以固定证据,二则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便于解决很多原本要通过诉讼法才能解决的问题。

  5、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协助参与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顾问也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象征,是企业的第二张名片,给客户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针对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每年1次;但参与10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乙方可酌定优惠收费;

  (6)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指派律师上门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每次1个工作日。每季度1次;(7)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3件标的分别在3000元以内的诉讼代理服务;

  (8)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无数限制)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10)委托催款案件免收案件前期委托费;

  (11)提供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诉讼案件根据国家规定,律师代理费按照标的的1-5个点收取,最低律师代理费不得低于3000元;

  (13)非诉讼代理收费:标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础上可享受法律顾问的8折,同时所发生的调档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二)公司内部关系中:该部分服务费实行优惠,具体另行商议。

  1、为股东提供公司、工商法规的咨询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信息;

  2、帮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为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4、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资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5、解决劳资之间的劳动纠纷,担任劳动仲裁、诉讼的代理律师;

  6、公司对内关系中所涉及的其他纠纷的解决;

  四、受聘律师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五、受聘律师的义务: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提供顾问服务;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六、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式

  1、随时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及传真、电子邮件方式);

  2、紧急或重要情况下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情况允许,尽可能地事先预约);

  3、书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代理出具律师催收函

  七、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八、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10,000元。此费用应在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九、甲方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向乙方传递法律服务的要求和内容,形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为主要方式,内容应明确简洁。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暂定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之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顺延一年,并依此类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

顾问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公关顾问,提供专业策划、媒体传播、公关活动、活动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 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绩效奖励,按照实际产生效果和企业收益为根据商定。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顾问协议书 篇6

  委托人:XX公司(甲方) 受托人: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 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XX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7

  甲 方:xxx律师

  住所地:xxxxxx

  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具有执业证件的律师,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证件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4.不进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不做有损于甲方客户利益的的行为。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及其团队面向深圳市及周边珠三角地区开展律师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及政府、企业非诉业务。为了顺利开展业务,现聘用乙方,在聘用期限内,乙方为甲方引荐需要法律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客户”),为甲方与目标客户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客户签定法律服务协议及收费。

  第四条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双方另行签订聘用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顾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客户。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客户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顾问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顾问业务进展,并可以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客户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寻找目标客户,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客户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客户达成法律服务协议并成功收费。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客户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顾问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顾问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顾问费。

  5、向甲方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陈述自己的工作、社会关系等情况。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后终止聘用。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目标客户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且未成功收到律师费前,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顾问费用

  1、顾问费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客户最终支付的律师费(税后)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具体比例见本条第2款)。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客户签署代理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书等),并成功收到律师费,则视为乙方顾问服务成功,甲方应在收到律师费的30日内将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没有实际收到律师费的,乙方无权主张顾问费。

  2、顾问费支付比例:

  1.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一次提成20%;

  2.人民币1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50万元,一次提成19%;

  3.人民币5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100万元,一次提成18%;

  4.人民币1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200万元,一次提成17%;

  5.人民币2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500万元,一次提成16%;

  6.人民币500万元≤律师费<人民币1000万元,一次提成15%;

  7.人民币1000万元≤律师费,一次提成14%;

  以上律师费按照实际收取的税后费用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均有权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1、乙方的文书邮寄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户:

  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文件一经寄出视为送达。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补充,双方书面协议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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