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协议书

时间:2021-11-04 10:05: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保险协议书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险协议书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保险协议书4篇

保险协议书 篇1

  甲方 (物业公司全称): 乙方(保险公司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合作方式: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并按每户业务提成付给甲方,根据险种不同按照以下方式提成: 车险:按所买保险金额的15%抽取提成;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季度进行结算,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

  2、转账支付应转入甲方公司指定账户内,若甲方变更收款账号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款不到账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丹桂园、银杏园、桃园三个客服中心摆放名片作为宣传方式,同时各组团服务通讯录中的办理保险服务电话改换为乙方电话号码,前台接待和温馨管理做相应的业务培训。

  2、甲方根据统一规范要求,同意乙方在所在区域内设立宣传栏一处、各栋楼单元门厅内设立一块服务项目告示牌(规格和样式依甲方规定)。

  3、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在小区进行宣传,为正常的工作提供便利,协助乙方处理纠纷,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小区的安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公司负责人驻区,实施服务人员的选派、服务洽谈、管理、信息反馈及突发事件的处置,积极协助甲方工作。

  2、乙方负责人及服务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维护甲方的声誉,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协调。

  3、乙方的保险项目明码标价,公开透明。

  六、双方有关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密切合作,积极配合,达到互利互惠双赢,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之目的。

  2、因乙方服务与业主发生误解、矛盾和索赔,甲方需积极妥善处理,化解矛盾,消除误会。

  3、双方领导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各组团服务状况和服务质量,确保合作的顺畅开展。

  4、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履行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5、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二方各自两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当地法律部门依法解决。

  甲 方: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保险协议书 篇2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一)被保险人在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12、13、14、15、16、17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育金,每年每份500元。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1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5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二)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领取期(18、19、20、21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大学教育金,每年每份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四)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60岁,女5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及动乱;

  (四)核辐射、核污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五章保险合同生效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

  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三)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九条本保险的保险费,采取年缴保费方式,按份及投保人选择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详见附表二)。每期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所对应月的1号至月底。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约定的保险金。本公司经审核后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遇节假日顺延),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及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本公司经立案、审核无误后,可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如果有欠缴保险费的情况,本公司全付保险金时,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第十四条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被保险人成年后,凤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章效力中止、效力恢复

  第十七条自每期保险费缴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投保人仍未缴付保险费,自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投保人不愿继续缴纳保险费,可申请退保。本公司按附表四给付退保金。已进入领取期的保险合同,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十九条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体健康,并能正常生活和学习,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相应利息(按失效期间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定期储蓄利率计算),并提交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恢复保险单效力。复效后180天内的病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条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章告知

  第二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二十二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少于应缴的保险费,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缴保险费与应缴保险费比例支付。

  第二十八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二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保险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帮助职工建立一份补充的养老保障,甲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为下属职工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现就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同意甲方为其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包括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条款),具体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由甲方全权决定。

  二、甲方为乙方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而垫支的保险费,作为甲方给乙方的借款,若乙方满足下列条件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要求归还该借款,同时乙方有权按保险合同的规定领取保险金。

  1.职工在甲方工作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且在甲方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

  2.因工作需要,在人保系统内部调动的;

  3.投保后,在职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身故的;

  4.因特殊原因,由总经理室决定给付。

  三、对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1.劳动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决定与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期满,本人要求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或单位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3.除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

  四、乙方同意将保险单存放于甲方处作为质押,质押期至保险金支付时止。

  五、若乙方在离开甲方单位一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向甲方交清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则甲方有权向保险人申请办理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解约金款项归甲方所有。

  六、在质押期内,乙方不得向保险人办理保险合同转让、挂失补发、投保人变更、解除合同、保费垫交、减保、减额交清、权益转换、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七、本协议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的所有商业养老金保险事宜均有约束力。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为乙方办理了商业养老金保险的也按本协议执行。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协议书 篇4

  年 第 号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统收单位(丙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办公室

  甲方建设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1.中标通知书中含单列人工费的,人工费: 元×劳保金费率:23.27%,应缴劳保金额:(小写金额: )。基本金部分90%:(小写金额: )调剂金部分10%:(小写金额: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人工费未单列(含免标工程),工程总造价: 元×劳保金费率:4.654%,应缴劳保金额:(小写金额: )。基本金部分90%:(小写金额: )调剂金部分10%:(小写金额: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合计:基本金部分90%:(小写金额: )调剂金部分10%:(小写金额: )

  3.退调剂金拨付比例:70%(小写金额: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 缴交劳保金流程

  1、劳保金按9:1的比例分为基本金和调剂金,基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调剂金由建设单位缴付劳保办。协议书填写完整及甲、乙双方盖章后,携基建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复印件,到区劳保办核对盖章后再缴款。

  2. 甲方按协议将基本金存入施工单位劳保金银行专户,乙方在收取劳动保险金基本部分后,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

  3、甲方支付劳保金调剂金2-3天,凭劳保金协议书原件2份、缴付基本金的银行转帐单复印件、施工单位开具的建安发票复印件、基建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复印件,到区劳保办开具调剂金发票。劳保金调剂金必须由建设单位直接划账。收款人: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帐号:44001471001053003692;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萝岗支行 。

  二:退劳保调剂金流程(劳保办税务登记号:440191757789509)

  甲方缴交劳保金后,施工单位凭本协议书原件、按本工程项目购买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本工程项目购买的团体工伤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劳保金基本金及调剂金缴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应退金额的广州市或开发区正式建安发票(若从地税局开具的发票,需加具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委托书(原件,注:法人委托经办人办理劳保金事宜)、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来我办退劳保调剂金。

  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 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地 址:凯通楼三楼B11号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黄瑛

  电 话: 电 话: 电 话:82118345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实用的保险协议书4篇】相关文章:

1.保险协议书3篇

2.保险协议书6篇

3.保险协议书五篇

4.【精选】保险协议书三篇

5.【精选】保险协议书四篇

6.保险协议书汇编6篇

7.【精选】保险协议书3篇

8.保险协议书合集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