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协议书

时间:2021-11-07 15:31:3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养老协议书锦集7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协议书锦集7篇

养老协议书 篇1

  养老协议

  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 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 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 (签字)

  公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养 老 协 议 书

养老协议书 篇2

  赡养人:其儿姚风献、姚风军、姚风沃、姚风雷、姚风营5人负有赡养义务人。

  被赡养人:张顺枝,女,现年74岁,为被赡养人,被赡养人张顺枝为权利人,要求赡养人儿子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折不扣的必须执行,否则我有权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一、从本协议履行起,5家轮流每月一次从老大一家起顺序排列,每一家对我好与坏我有权陈述。

  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现金100元整。公历5号前付现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门10元不在其内)。

  三、每年新春佳节每人500元,农历11月初10前必须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内)。

  四、关于责任田地半亩权属归我张顺枝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归5家所有。

  五、刘福祥地对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属物杨树25棵归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办后事在老大姚风献家办理,其余4家每人支付500元给姚风献为占地皮钱。

  七、以上本协议生效后必须遵照履行,不得违约,谁违约本协议应罚款30000元(叁万元)。

  赡养义务人:姚风献、姚风军、姚风沃、姚风雷、姚风营。

  被赡养人:张顺枝。

  20xx年10月10日

养老协议书 篇3

  家庭赡养协议书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赡 养 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 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赡养人每月付给被赡养人适当零用钱。

  2、 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 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 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5、 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

  6、 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7、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8、 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9、 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0、 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1、 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2、 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3、 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4、 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被赡养人:

  见证人:

  日期: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4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方按国家政策为乙方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乙方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放弃甲方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2、如乙方日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让甲方为其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都将不予补缴。

  3、因乙方自愿放弃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是经乙方申请而签订,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5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亏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 村委会

  老龄委

  长子:

  次子:

  女儿:

  年 月 日签订

养老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医院乙方:_____________养老院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业改革进程,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理、合法、守信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时间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因不可抗力或双方不可控制事件、无法预见事件导致不能履行职责,协议自然终止。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三条、合作方式甲方出劳务,占股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占股______%。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甲方义务

  1、保障120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接养老院患者至我院就诊。

  2、养老院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适用我院对享受民政救助人群的优惠政策。

  3、养老院患者门诊就诊结束或出院时,无特殊情况,由甲方安排车辆将患者送回。

  4、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出诊服务,免收120车费。

  5、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免收本院至养老院路段120车费。

  6、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慢病综合干预。每年为建档人员提供体检。

  7、为养老院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8、依据养老院患者的病情,合理进行分诊。

  第五条、乙方义务

  1、协助民政部门按时结清医疗费用。

  2、为甲方的义诊、义检提供必要的场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在甲方的指导下对敬老院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康复训练、使患者遵嘱服药。

  4、遵循分层转诊的原则,以本院为首诊医院。

  5、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定点医疗服务。

  6、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再与

  第三方签订医疗服务协议。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六条、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

  1、如果某条文与当时的政策法规相悖,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影响整个协议效力。

  2、本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由双方协商解决。

  3、协议签署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应按法律法规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存档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委托人: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 篇7

  1养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二、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五、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 ______元。

  5.交纳押金 ______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 ______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10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博?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其他条款

  一、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签名)______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敬老院(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院民(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丁方)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维护五保供养、托养对象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丙方入住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五保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强敬老院建设,增添必要的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入住安全;

  2、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相关规定,建立五保、托养对象集中供养专帐,按时将五保供养金、管理服务经费划拨敬老院,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敬老院帐目;

  3、建立五保、托养老人集中供养的管理运行机制,与丁方建立五保供养、托养联系制度;

  4、处理敬老院管理、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按照规定配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应的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入住者提供相应服务。积极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3、对入住者实行试住一个月制度,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经乙方劝导无效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秩序或其他供养对象正常生活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通知丁方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不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院。

  5、入住院民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应及时通知丁方。有义务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协助丁方为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下列款项、物品由乙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①上级下拨的五保供养金;

  ②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为保证院民有购买日用品的能力,丙方每月的养老保险金归自己支配,乙方不再向丙方发放零花钱。

  8、乙方根据丙方入住时的身体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交入住乙方的书面申请和一周内经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签订入住协议。享有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权利,有参与敬老院民主管理的权利,并有出院的自由;

  2、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宅基地等归所在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3、遵守院内各项管理制度,外出必须向管理人员请、销假。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义务劳动;

  4、讲文明礼貌,不打人骂人,不说粗话脏话,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团结互助,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生活。讲究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5、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爱护集体财产,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6、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7、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房间内安装其它设备或改变电源线路,不得擅自生火煮饭和取暖;

  8、在院生活时,因摔、跌、滑等自然因素,和在院外活动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伤亡,乙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患突发性疾病应服从乙方安排,生前有权决定去逝后回原居住地以及遗物处置的权利。

  9、在外欠款自行承担。

  10、去逝后决定由处理后事。

  四、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探视丙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意作为丙方供养期间的担保人;

  2、丙方去逝后,必须实行火化。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根据入住者去逝后要求处理安葬等事宜。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开销、责任均由丁方全部承担。若亲属要求乙方为其举办丧事,其费用由亲属承担。

  3、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丙方去逝后,如有现金或银行存款,应用于丧葬费用,剩余部分,则归敬老院所有;

  5、协助做好入住五保对象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自愿出院或被敬老院退回的五保户生活。

  6、同意丙方去逝后由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敬老院(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丙方:院民签字(捺印)

  20xx年X月XX日

  丁方:村(居)委会(盖章)

  20xx年X月XX日

  3托老院入住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镇夕阳红托老院(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崔旭东

  地址:磐石市石嘴镇河东街 联系电话:13804447515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 生活来源: 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老人关系: 身份证:

  工作单位: 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 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 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4、乙方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若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具体见免费医疗范围)。

  6、凡因护理等级改变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以甲方等级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丙方应代为赔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体情况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单。

  2、乙方在入院期间,经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复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的疾病时,丙方应及时领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乙方突发疾病或病情严重的通知时,应及时将乙方送上级医院治疗,因丙方耽误时间而导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负责。

  4、丙方在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纳入住费用时,要负责乙方入住的全部费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有权利监督甲方履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为入住人员提供服务,丙方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7、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丙方代签。

  三、事件处理原则

  (一)对于乙方自备携带的日常医用药品及保健品,需报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经批准擅自服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障碍以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属及老人必须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防止老人误服药、坠床、电击伤、烫伤、器械伤、溺水甚至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识清醒的老人,因个人原因摔伤,坠床、自服过量药、烫伤、电击伤、器械伤、溺水、斗殴甚至自杀的意外事件,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准使用个人电器。如确要使用磁疗器、按摩椅、电热毯等均按用电量另收费用,且丙方必须证实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电器的能力。如因此发生的电伤害,电起火,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由丙方赔偿。

  (五)乙方未经批准,自行擅离外出造成的走失、摔伤、意外车祸、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无理要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约定: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科学确定护理等级,根据护理分配居住楼层和房间,护理等级和房间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如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或经济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楼层和房间的,应在本条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视为自动接受哪个楼层对应的护理服务等级,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 楼 房间,本人签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须团结室友,不得因个性、生活习惯、个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响团结,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对本院提任何无理要求。确须因团结因素更换房间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调配。如院方无法满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还剩余费用。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签特殊护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视为丙方违约,其他违约责任由丙方负责。

  (二)乙方违反协议二条(二)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丙方违反协议二条(三)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其中:

  1、违反(三)项中2款情形“丙方及时领回”,应双倍承担延期领回产生的各项费用(含期间产生治疗费用),因延期领回发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负全责。

  2、违反(三)项中3款情形,出现甲方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丙方情况(包括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适当合理的急救和治疗等措施所产生费用,应由丙方负责。

  3、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费用,则应额外承担应交费用的30%滞纳金。如拒绝承担全部费用,立即无条件将乙方领回。

  4、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时处理善后或恶意挟尸要挟勒索,则甲方有权申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后按正常风俗习惯安葬死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一次性双倍补偿。

  (四)乙方入住服务期满或中途无力支付费用或拒绝支付费用,且丙方拒绝将乙方领回,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视为丙方恶意滞留乙方在甲方处,丙方应双倍承担滞留期间费用。

  (五)甲方未按国家标准尽职服务,出现恶意、故意侵害乙方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免责条款

  (一)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事件,甲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紧急电话未开通,甲方根据病情及事件情况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规,常理的措施情况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二)护理服务期间或入住期间,发生自杀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三)因突发疾病、吸食不当,经抢救无效的,甲方免责。

  (四)私自外出或请假未按时归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责。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别提醒丙方需反复阅读此协议后签字),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此协议附有附件两份,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签字、阅读、理解本协议,丙方签字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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