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6-03 18:55:5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5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在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昨天是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日,记者从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实行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

  您好: 根据规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标准为: 住宅:500平方米以部分,钢混结构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砖混结构4.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00元/平方米; 500平方米以上部分,钢混结构4.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4.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50元/平方米。 非住宅结构6.00元/平方米。 备注:1、对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和市科技园区以外房屋实施安全鉴定,差旅费另计。 2、房屋安全鉴定费按规定计算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收

  据了解,20xx年4月,南京下关区姜家圩一间三层厂房装修改造过程中,由于擅自拆除承重墙体,导致该厂房局部倒塌,1人死亡,鉴定材料《房屋安全鉴定》。南京市自今年4月1日起实行了《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张木柚介绍,在建设过程中,有的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如在对场地地质状况了解不清的情况下,简单套用其他设计图纸,给房屋的安全使用埋下隐患。按照《条例》规定,在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后,房屋安全鉴定将成为施工前期监测强制鉴定项目。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度南京市房产局共受理私拆乱建改房屋结构的投诉3585人,房屋安全执法立案75件,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总面积约62.77万余平方米,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47份,鉴定危房面积12673.88平方米。

  另据了解,根据条例规定,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资料妥善保管,并依法将房屋使用中需要经过许可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安全协议书 篇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

  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服从总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4、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一是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6、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

  7、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臵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

  4、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负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深圳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8、按照深圳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9、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务注册及相关保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11、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单位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13、由总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有义务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14、由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执二份,三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分包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安全协议:

  一、寄递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收货验视等制度,确保寄递行业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快递、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和邮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寄递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三、寄递企业负责收寄物品时核查登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和物品信息,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备案不少于1年,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四、寄递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对邮寄的物品必须要执行开箱、开包检查制度,发现违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企业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禁物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制定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托运违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寄递企业必须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以及调查取证工作。

  派出所(签字盖章): 寄递企业(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烟台分院

  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确保锅炉产品制造质量,本着密切合作、风险共担、为顺利开展检验工作,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产品监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xx}505号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检验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3、有关规程、标准;

  4、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烟台分院《质量手册》;

  二、检验内容

  锅炉产品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

  三、检验方式

  由乙方牵头联合成立监督检验小组进行驻厂检验,监督检验小组由乙方人员组成。监督检验小组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持有锅炉检验师资格证,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

  四、检验报告

  监督检验工作按照分院的质量体系进行质量控制,检验方案、原始记录执行分院质量手册的规定,监督检验综合检验报告按照国家统一格式由乙方出具。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可共同对技术质量的内容提出建议、协商修改、不断完善。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各自承担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五、检验收费

  检验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xx]61号》的规定,共收取监检费6700元,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烟台分院 代表签字:

  20xx年 1月10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封阳台加工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封阳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铝合金加工安装。

  四、工程量:窗户面积约 ㎡,单价元/㎡

  五、工程造价:合计价款约

  六、铝合金采用 ,玻璃采用

  七、工程工期

  乙方于年 月 日进场安装,按甲方需求进度完成门窗的安装任务。

  八、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预

  付定金,外框安装完成后付总价的30%进度款,玻璃装完付清余款。(质保一年)。

  九、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提供门窗的加工图纸,并确定门窗的安装位置;乙方按图纸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管理加工人员及工地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问题,教育员工遵守工地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的责任

  1、安装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施工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5篇】相关文章:

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7篇05-29

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10篇05-22

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6篇06-02

关于安全协议书模板汇总六篇05-31

【实用】安全协议书模板汇总8篇05-28

【精选】安全协议书模板汇总7篇05-27

【精选】安全协议书范文九篇05-25

安全协议书范文合集9篇05-25

【推荐】安全协议书范文6篇05-11

安全协议书范文锦集九篇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