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1-03-08 17:18:04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精选】在法院的实习报告三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在法院的实习报告三篇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一个月的实习。20xx年2月27日到4月6日,我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作为一名见习法官,跟随着我的指导老师——费秀兰法官开始了为期三十天的毕业实习。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唐山市中心,毗邻市政府、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国家机关。它的职能机构主要有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行政厅、民庭、审监庭等。中院的审监庭主要受理以下案件:本院审委会决定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作为一名见习法官,在这三十天我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有:装订减刑、假释案件的卷宗;填写减刑、假释申请中的相关材料;旁听庭审,作为临时书记员为庭审做记录;参加审委会会议并作记录等。

  二、实习过程概述

  作为一名见习法官,我在中院的实习是从最基础的装订已审结的减刑、假释卷宗开始的。虽然装订卷宗并不需要多高的技术性,但却让我了解到审理一宗减刑、假释案件所要走的程序,缺少任何一环都会影响罪犯在押的时间,因此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细心。

  在基本了解了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后,费法官便开始带领着我出庭,在真正的庭审过程中直面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如何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及纷繁复杂的证据中寻找到突破口,从而还原案件原来的面貌,这是作为一个法官必须具有的职业能力。通过参加五次庭审,对于案件分析我也有了基本了解。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还有幸参加了一次审委会的讨论,在见证法官真正魅力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理论知识的匮乏和分析能力的薄弱。

  在庭审和审委会讨论的过程中,我始终担任临时书记员的角色,为庭审和审委会作记录。这几次记录工作很好地锻炼了我的打字速度和整合信息、概括信息的能力。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此次实习是学校专门针对大四毕业生安排的毕业实习,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在真正的法律机构中,通过观察和从事法律职业活动,学以致用,将自己的理论知识同业务实践相结合,从而提高自身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日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虽然此次实习仅有三十天,但我受益匪浅。

  进入审监庭最初的工作是整理减刑、假释卷宗。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顺序将原本杂乱无章的案卷材料整理成卷宗并装订成册。整理卷宗看起来是一个简单而不用动脑筋的活儿,其实不然。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卷材料整理成公正有序的卷宗。在学

  习整理的过程中,我向费法官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例如: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只有一份终审裁定书怎么整理???经过费法官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

  在基本了解了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后,费法官便给我提供了出庭的机会,让我在真正的庭审过程中去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讼争。五次参加庭审,让我切切实实地体会到了法院工作的神圣,法官责任的重大。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发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肩上所负责任的重大。面对一起案件要做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需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和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确定,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被害人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必须承担,不需要承担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当事人祈求这个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责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加神圣和庄严。当法官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因为他所代表的是国家的审判权,体现的是公正。在数次的庭审过程中我担任临时书记员,承担庭审记录的工作。犹记得第一次担任书记员时,心中既十分期待又十分紧张,庭审持续的三个多小时中,虽然我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但仍然手忙脚乱。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我几乎忙不过来,只好总结了简单几句记下来。庭审结束后当我将一份九页的审理笔录交给双方当事人和他们各自的律师签字时,心中忐忑不安,唯恐错误太多。之后的几次庭审我掌握了记录技巧,主要将精力集中于当事人的陈述,甄别出哪些表述是重点是需要记录的,并将冗长的语言缩减。庭审结束后,我将审理笔录交给当事人和他们的代理人核对,看着并没有实质性错误的审理笔录时,终于可以如释重负了。作为临时书记员的经历让我体会到了书记员工作的繁重,也明白了任何工作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精益求情,做到最好才是最重要的。而这也让我深刻明白了那句古话的涵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实习过程中,我还旁听了审委会对于案件的讨论并作了记录。此次旁听让我见识到了法官真正的魅力。他们以事实为依托,摆证据,引法条,旁征博引,各抒己见,每一个案件细节都能引发法官们的热烈讨论。在激烈的辩论中,案件的真相越来越清晰,对它的决定也能达成一致意见。在会议结束时,看着法官们放松舒心的笑容,我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在遇到纠纷时会越来越多的选择用法律手段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在这个地方,公理日伸!在这次审委会会议的

  记录过程中,我深刻的认识到了实践的重要性。会议记录并不是机械的记下每一位法官所发表的意见那么简单,而是一项对人的理解力、总结力和逻辑思维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的综合测试。记录首先要准确理解每一位法官发言的确切含义,如果只是一字不落的记下每个字,不仅费时费力,而且难以概括发言者的想法。因此快速理解发言者所要表达的意思还不够,必须迅速将其总结成简洁明确、符合逻辑并且没有语病的语言,这样才是真正地做好记录。

  此外,费法官还带我去过一次迁安公安局调查问题,本来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然而事实的情况却远非如此。当我们在迁安公安局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拿到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后,引发了我许多思考。首先是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者之间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如果这三个系统之间配合不默契,必然会影响正常司法活动的进行。见微知著,今天的经历至少表明在某些方面三个机关之间欠缺有效配合。其次,是我国国家机关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办事难、效率低、层层请示、事事批准。国家机关之间公务协助尚且如此困难,普通百姓办事的困难程度可见一斑。

  四、自我评价

  在法院实习的一个半月中,每一次实践都让我学到了知识。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在庭审中快速而又准确地记录下各方发表的言论,学会了如何去真正的分析一个案件,学会了如何为合议庭和审委会做记录,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此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

  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法律基础知识还不够扎实,对于法律程序的理解不够全面,对于办案的某些细节容易忽略,正如审监庭杨友顺庭长所说的,作为法律人应当具备如下三个要素: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解决纠纷的能力。所以,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必须要勤于学习,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磨练自己的意志品德,使自己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法律人。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的法官及我的指导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我爱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在道里区人民法院6周的实习匆匆结束了,真希望能再多些日子。实习的体验让我深刻感受到在生活过得充实、有意义的状态下,时间流逝特别快。

  我实习的部门是政治处,政治处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日常事务十分庞杂。我了解到的政治处主要负责的工作是: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法警警衔晋升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本院退休干警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党组会务工作和党务群团、统战等工作。由于我是实习生,处里开始只交给我一些简单的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全院干警的公务员登记表,主要目的是按部门分类,以一定顺序装订成册。表面上工作很简单,真正做起来才感到难度不小,全院几百份公务员登记表,要找到指定的一份需要花一番功夫,让我深感到“事倍功半”的重要性,即使看起来简单的工作也要创造性的做,才会提高效率,节约人力,于是我先按部门整理,然后再排序,工作速度就快多了,最终我用了很少的时间顺利完成了工作。随着我和处里老师相互认识加深,我们的工作安排多了起来,内容各种各样:统计工资表、分发文件、收发传真、打针文件等,实习变得紧张而忙碌,对工作的态度由开始的新鲜亢奋转入倦怠和懒惰,每天都是简单重复的工作,逐渐产生了审美疲劳。但我告诫自己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和工作都是简单而重复的,我们对此会变得熟视无睹,甚至于变得麻木起来,从而失去了对工作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于是问题开始出现。还记得一个有趣的问题,把一页16开的纸对折50次的厚度是多少?有一些人对此不以为意,答日:“不过几米而已。”可是正确的答案却是:可以达到地球到太阳距离那么厚。是啊,我们不应该轻视细节,抱怨生活总在重复,要相信,只要坚持目标,认认真真的做事,终有一天会达到理想的彼岸。当然,更重要的,司法实践认识实习使用我对法院系统有了深入的认识。我在做完政治处的工作后经常到各个庭室去走动,与在其他部门的实习同学相互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比如:法官的日常工作是哪些,他们之间是如何分工,书记员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他们需要具备哪些素质,等等。如果有开庭审理的案件,我也总是怀着好奇心参与进去,观察整个庭审的过程,看法官如何断案,欣赏律师的唇枪舌战、纵横捭阖。前后共旁听了四次庭审,三件民事案件,一件行政案件。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感受,真正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下面是我重点谈谈这次实习的认识:

  一、初步了解了法官这个职业和法官审理案件的基本方法。

  法官也属于公务员,特殊之处在于他要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比较丰富的人生阅历,一颗公平正义的良心。据我所知现在要想加入法官队伍,基本条件是硕士学位,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年龄在23岁以上。可以说条件是非常苛刻的,一些中级法院公开招录法官,却难觅良才。很多人以为,法官的形象应该是手持法律之剑,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冷漠无情的。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法官应该有抵御各类纷扰的能力,不受利诱。我所见到的法官在法庭上同样是表情严肃,不怒自威。但在庭下或业余,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法官要为人父母,为人子女,他们的内心世界十分丰富。在办案中,他们既是有情的又是无情的,他在无情中伸张正义,在有情中彰显人文关怀。那么法官是如何断案的呢?法官审判案件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案件事实,二是法律适用。法官拿到案件就好比拿到一道证明题,首先要弄清楚其中的已知条件,即案件事实。但案件事实要比证明题的已知条件复杂得多,因为案件事实是不充分的,不明确的,不像证明题的已知条件那么一目了然。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是对立的,供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都是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谁真谁假在时难以判断。这时法官就要动用智慧和司法技巧,进行甄别、认定。将这些案件事实与从生活经验中积累的自然法则结合起来判断真伪,然后把虚假的事实剔除。另一方面,要细心观察,从当事人言谈举指中获得证据,同时要大胆设计,铺垫审讯条件,抽丝剥茧,让证据从事实中暴露出来。当案件事实确定后,就要找到法律案件的法律依据。这就需要法官运用法律方法,进行推理,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对基层法院的部门和职能有了深入的认识。基层法院的主要职能部门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还有执行局、法警总队以及其他后勤保障部门。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

  1、争议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xx万元以下的国内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2、涉外的劳动争议案件、损害赔偿案件;

  3、本县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

  4、刑事自诉案件;

  5、行政纠纷案件;

  6、督促程序案件;

  7、公示催告案件;

  8、特别程序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9、申请破产案件;

  10、受理本院审结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案件的执行;法律规定同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1、依法应当由本院管辖的其他案件。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说服当事人息诉,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虽然政治处没有实际的案例,没有卷宗可以让我直接接触到,但是这种综合性的部门可以提高我们步入社会前的各方面的能力,我想我抓住了这次机会,提升了综合素质。由于还是不大适应与学校中所接触的完全不同的工作,有些业务性的工作我还是完成不了的,这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通过这短短六周的实习,我学会了一些步入社会之前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希望在参加工作后能提高自身的相关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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