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薪酬管理办法

时间:2024-12-17 06:53:20 薪酬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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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与福利。其中“工资”是员工每月根据岗位标准、部门内部管理和员工行为准则、部门经营效益所得的劳动报酬的税前总额;“福利”是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实行差别管理。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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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资结构

一、基本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质量奖、效益工资和相关补贴。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标准与责任设置的一项固定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质量奖是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准则所设置的一项绩效工资,与月度考核、日常奖惩挂钩;效益工资是根据酒店经营业绩和部门业绩所确定的工资,与大厦整体效益、部门业绩挂钩。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体现各岗位员工的技术差别与熟练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技术等级考核、比武大赛情况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具体见员工技能等级考核制度。

三、质量奖

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状况、工作标准、月度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设置质量奖,它着重体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与月度绩效考核、日常奖惩挂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开展一次管理评审;主管以下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员、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按同等级的内聘人员的标准执行,实习生的考核标准按员工级标准执行。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资

根据整体经营效益和部门业绩设置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责任书紧密挂钩。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大小,效益工资基数分一线和二线分层次、按级别设置(见附件),其分配办法是以总额的形式拨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确定月度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将编制内的所有人员的效益工资相加,其和为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2、确定部门效益工资实发总额

根据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对应发总额作出相应的增减。部门缺编时,将缺编人员的工资总额拨发给部门;部门超编时,将超编人员的工资总额从应发总额中扣除。

为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计划的过度失控,合理协调各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当部门业绩在因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和个人主观过度失控造成业绩变化过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效益工资总额,具体由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内员工效益工资的分配

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效益工资分配制度,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补贴

设以下两种补贴:

夜班津贴: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员工(含季节工和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店龄补贴:以时间为单位,每满一年补贴10元。

第三章 工资确定与调整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个人能力的要求和发挥因素,实行等级工资制,各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见工资等级表。

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工资等级表,用人部门与其共同商讨对转正工资

达成初步意向,其中试用发转正工资的80%,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为参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应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奖优罚劣,贡献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随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资上浮或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范围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因职务变动或内部调动引起的工资调整,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级别调整建议,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四章 工资结算

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税后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顺延;效益工资和质量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员工可在三日内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根据酒店的行业性质,实行轮休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但不能跨季度调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的,一律调休。如经部门经理审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以加班工资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人力资源部每月审核、检查部门加班汇总情况,于季度末累计计算本季度加班费,于下季度第一个月随工资一次性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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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迟到早退的扣款办法按《奖惩细则》执行。

员工缺勤按以下方式计算:

假种: 法定假 年休假 产假 计划生育假 慰唁假 病假 旷工

旷工1天=事假3天,以此类推。一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大厦不支付任何费用。

离职结算:离职工资自批准员工离职之日起开始冻结,待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方可发放。离职的员工需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店清退的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事先声明原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因未办理离店清退手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凡被开除的员工,除接受相关罚款等处分外,只结算其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不发放质量奖、效益工资及其他奖项。

第五章 福利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设置以下福利:社会保险、全员劳动合同、全员免费午餐、带薪年假及其他假期、员工宿舍、生日贺礼、免费工服、提供保护用品等福利政策,具体见相关的管理制度。

除特殊说明外,本管理办法不适用季节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实习和外聘员工。 薪酬体系体现了大厦的经营发展思路,是大厦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酒店发展壮大,薪酬体系也将不断调整,日趋完善。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规定中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工资等级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月度管理评审制度、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员工技能等级表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宾馆薪酬管理办法 [篇2]

一、总 则

1、为规范酒店薪酬、福利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酒店经营目标实现。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员工工资与福利两部分。

3、薪酬管理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4、薪酬政策的制订依据:一是国家劳动法规,二是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三是岗位级别,四是员工的资历条件及业务技能,五是同行业薪酬水平和酒店发展条件。

二、工资构成及标准

酒店工资包括集团工龄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加班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集团工龄工资:是按员工为本集团酒店服务年限长短确定的报酬,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酒店工作。普通员工在本集团酒店内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加薪 元;担任部门领导每满一年,每月加薪 元;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每满一年,每月加薪 元。

2、职务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技术津贴(仅限特殊工种)。

职务岗位工资依据员工担任的职务、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考核后确定。为公正评价员工的资历、能力和贡献,将全店职能部门所有岗位划分为 级 档。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

资等级,普通职工以现有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具体等级工资见附表。

上述两项工资,在实际兑现发放时,将与酒店业绩、部门业绩、个人任务完成考核情况挂钩,具体见酒店工效挂钩方案。

3、加班工资:是员工根据酒店工作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劳动报酬。

本酒店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人员以完成职能任务为履行职责,其薪酬已考虑了加班加点工资部分,因此该部分人员原则上不再另发加班费。确因特殊原因加班的,一般以补假的方式解决。特殊情况需补发加班工资的,应报总经理审批,并且按以下公式计算:加班工资﹦(年功工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26天×实际加班天数。

主管级及以下员工按酒店需要而加班,在非紧急情况下必须提前一日或当日由所属部门填制《加班工作申请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下未办申请手续的应于第二天补办。加班工资按上述公式计算,加班起算时间必须有3小时以上。

员工应休假而未休的,原则上当月积假在当月或下月消化,如无特别说明,积假超过三个月的人力资源部将不予确认。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休完积假的员工,由当事人提出报告,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可以安排补薪。

4、提成工资:是酒店根据员工销售业绩或节约材料的一定比例计发的报酬或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5、奖金:是酒店对员工完成阶段任务、创造创新、劳动竞赛、节约资源以及其他特殊贡献的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三、工资核定与调整

(一)工资核定程序

1、酒店领导班子的工资核定。酒店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公司聘任,工资及奖惩等由集团公司核定、考核和发放。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工资的核定。部门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工资由酒店人力资源部按集团工龄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规定计算造册,报薪酬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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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特殊引进人才,其工资标准由酒店与集团公司领导协商,按协商意见执行。

(二)试用期工资

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完成试用期时间以每月15号为界定,在每月15号之前(包括15号)完成试用期的,员工工资调整从当月初生效,15号以后完成试用的员工从下月初生效。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转正定级后职务岗位工资的80%执行。

原则上,员工入职按各部门起薪点核定工资,对熟练员工及有特长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后,可按各部门的起薪点适当上浮1-2级工资,报薪酬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三)工资的调整

1、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以使公司的薪酬适应市场的变动及公司、员工具体情况的变动。薪酬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在征求公司部门经理、分管总经理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建议给薪酬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晋级工资:员工晋级是指在同一职级中提升工资档次。员工

晋级原则上逐级进行,特殊情况报薪酬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晋升工资:员工晋升是指从低一级职位晋升到高一级职位。拟晋升员工必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工作表现优秀,在本岗位成绩突出,并且具备向上一级发展的能力。员工晋升考察期为一个月,考察期内工资暂不调整,考察合格后,根据其新任职务按照《职务岗位工资标准》该级别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其工资。当该员工现有工资高于其晋升岗位最低工资时暂不调整其工资级别。如考察不合格,酒店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配或做其他相关处理。

4、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晋升、晋级:

① 新入职员工正式服务年限不满9个月者;升职或变动岗位而调薪不满6个月者;

② 一年内缺勤达1个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实际天数累计,旷工按10倍天数累计);

③ 近三个月内违反酒店《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被口头警告者;

④ 本年度内受书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⑤ 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⑥ 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者。

四、工资的发放

1、工资发放与绩效挂钩。在确定员工月度标准工资的基础上,酒店实行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考核发放办法。每位员工的工资都要与酒店(或部门)月、季、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或经营毛利)、费用、应收账款以及岗位职责履行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有经营任务的部门,浮动工资主要与本部门业绩完成情况挂钩;没

有经营任务的部门,其工资一部分与全酒店的业绩指标挂钩,一部分与按本部门或个人职责确定的考核指标挂钩,月末按考核(考评)情况发放工资。具体见酒店2012年工效挂钩方案。

2、每日工资的计算:员工日工资=考核应发工资总额÷(当月全月天数-公司规定休假天数)。结合考勤情况核发月度工资。

3、工资的扣减:

① 个人所得税;

② 个人应负担的社保费用;

③ 应交水电费等;

④ 罚款及赔偿款;

⑤ 个人借款;

⑥ 其他应从工资中扣除的项目。

4、工资发放时间:工资每月支付一次,当月工资一般在下月的15日发放,节假日顺延;发放工资的同时酒店给员工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逐项列出工资的组成部分以及当月的扣除额。 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发放工资时,酒店应于发薪日前一周通知所有员工,并说明变更后的发薪日期。

5、员工应向酒店提供一个用于发工资的银行账户,工资将直接打入该账户。员工在工资发放日后尽快查核,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如员工变更账户,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6、酒店发放薪酬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不足整元的四舍五入。

7、工资因虚报、误算等多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因误算而多付的工资,酒店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五、员工福利

酒店员工福利项目包括:员工补贴、休假制度、员工培训、劳动保护、节日礼物、生日礼物、社会保险、文化娱乐、旅游休假等内容。福利对象主要为公司在册正式员工。具体办法见《员工福利暂行办法》。

六、薪酬的管理

1、薪酬管理的组织。酒店成立薪酬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兼任,成员为: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审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薪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与修改的审批、公司员工职务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公司总体工资标准的确定和变动、公司员工工资的变动、员工对薪酬异议的最终裁定等。

2、各项薪酬的确定、变动都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酒店的领导同意;

3、日常薪酬管理与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接受财务、审计的监督。

七、附则

1、员工对薪酬有任何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如不能获得满意答复,可向酒店薪酬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反映和申诉。酒店不允许员工私下议论、抱怨薪酬。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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