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总额
第六条 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1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办公室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补贴
市场部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其它补贴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一)基本工资参照重庆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我司拟定为1050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71号)
(二)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事业类等四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8个等级。见下表:
岗位分类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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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1600元和12000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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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只针对办公室人员。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
准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门经理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通过,并报送董事会。
绩效工资为每人300元/月,具体得到的绩效工资金额按照绩效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分数%(绩效总分为100分)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 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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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午餐补贴、加班补贴等。 (二)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补贴 :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补贴分为5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总监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 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2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 总监:
①业务类:3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50元/月/人;
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
4、除总经理通讯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金额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加班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具体情况参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六)高温补助:根据2017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温度达到37℃-40℃将给与5元的高温补助,温度达到40℃以上给予10元的高温补助。并给予相应的避暑措施。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全勤奖3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2)具体细则见《年终奖计算方案》。
(3)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全勤奖: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立全勤奖。全勤奖奖金为100元,具体参考《员工手册》。
5、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6、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除全勤奖之外的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自己决定并报备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工资特区。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行政中心人事部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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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 第十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 工资特区
第二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二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五条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八章 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2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八条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九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 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第三十一条 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 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 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
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
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可独立确定薪资制度细则及考核标准,独立的薪资制度细则由各部门经理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六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人力资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表
关于薪酬管理办法 [篇2]
1. 总则
1.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定及公司岗位、薪酬福利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城市公司全体员工,专业公司薪酬性福利参照本办法
另行制定,按组织管理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1.3 年度内新成立城市公司的具体标准按照本办法在组织成立时予以明确。
2. 薪酬性福利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福利、岗位津贴福利、工会补贴福利及他项福利。
3. 住房公积金福利
3.1享受对象:
3.1.1 岗位层级Ⅰ—Ⅴ级员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其中新入职员工自转正当月起享受。
3.1.2 岗位层级Ⅵ—Ⅷ级员工住房公积金福利按人事外包协议执行。
3.2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月缴存额由员工个人缴存和公司为员工缴存两部分组成。
3.3 缴存基数确定:
3.3.1 公司为员工缴存与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度缴存基数一致。
3.3.2员工月度缴存基数根据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计算,每年度由所在员工服务部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确定。
3.3.3员工缴存基数计算。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所在城市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城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城市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城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处于所在城市社会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3.3.4年度内新入职员工缴存基数以转正后核定的月度岗位工资标准按上述第3.3.3条款原则确定。
3.4 集团总部及浙江省行政辖区内现设城市公司缴存比例:
3.5 适用范围:
3.5.1 集团总部员工按杭州市标准执行。
3.5.2 坤和杭州根据经营管理实际,原则振兴置业相关人员按杭州市标准执行,其余
人员按杭州市余杭区标准,具体安排由坤和杭州员工服务部结合薪酬福利发放提出具体方案,经坤和杭州总经理审核,集团员工服务部确认,报集团分管总裁审批后执行。
3.5.3 其它城市公司员工按所在城市的标准执行。 3.6 住房公积金缴存
3.6.1住房公积金月度缴存流程
①由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报的应缴存
① 员工服务部根据确定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按月对公司及员工个人的应缴存额进行分摊造册。
② 员工服务部造册中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供的公积金缴存清单和银行同城委托收款凭证,对公司及员工个人缴存额进行校对,如有差异应及时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校核及纠正。额,至公司指定银行按月进行扣缴,相关财务管理部及时将银行同城委托收款凭证转同级员工服务部。
① 同级财务管理部根据员工服务部提供的月度员工应缴存额清册,对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月度工资发放中代扣。
3.6.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结息情况,在每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后三十日内,员工所在单元员工服务部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帐清单书面告知员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提取等情况。
3.6.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新增、停止及调整等。
1) 年度内新入职员工自转正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所在员工服务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手续。
2)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能及时登记的,应出具书面说明。未在公
司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3) 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自劳动关系终止次月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 4) 员工在集团各责任单元间(集团总部和各城市公司之间、各城市公司之间)发生岗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原则随同岗位一起调整,并于次月调整到位。
4. 岗位津贴福利
4.1 岗位津贴福利包括交通津贴福利、高温补贴福利、外派津贴福利。 4.2 交通津贴福利 4.2.1 享受对象。
1) 购车交通津贴享受对象为以公司名义或员工本人名义购置工作用汽车的集团总
部和城市公司岗位层级Ⅰ—Ⅳ级员工。
2) 未购车交通津贴享受对象为未享受购车交通津贴的集团总部和城市公司员工。 4.2.2 享受标准:(单位:元/月)对应集团总部和城市公司的岗位结构设置,交通津贴标准具体为: 1)集团总部交通津贴标准
2)城市公司交通津贴标准
4.2.3 交通津贴核定。 1)购车交通津贴核定。
① 享受时点为取得驾驶证及行驶证满一个月后,并按两证中后取得的时间为准。 ②员工本人提交《购车交通津贴福利享受申请单》、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提出享受购车交通津贴申请,由所在员工服务部根据员工岗位层级及岗位类别对应标准直接提出,经所在责任单元责任人审核,集团员工服务部确认,集团分管总裁审批后执行。 2)未购车交通津贴核定。
① 未购车交通津贴由所在员工服务部根据员工岗位层级对应标准直接核定,并报备集团员工服务部。
② 年度内新入职员工享受时点为员工转正当月。
4.2.4 享受方式。交通津贴经批准后采取财务认可的方式以报销形式享受。 4.2.5 员工岗位发生调整涉及交通津贴发生变化的,于员工岗位调整审批时确定,并于调整到职的次月执行。 4.3 高温补贴福利
4.3.1 高温补贴福利是指公司根据员工工作地政府规定的高温补贴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及员工工作特性发放的高温费。
4.3.2 高温补贴福利享受对象为全体员工。 4.3.3享受标准:
4.3.4 享受程序及审批。各责任单元员工服务部根据公司实际,对员工高温津贴享受提出方案,经集团总部员工服务部审核,由各责任单元责任人审批后执行。
4.4 外派津贴福利是指符合公司人员调配管理相关规定中外派条件的员工享受的外派
津贴,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5. 工会福利补贴
5.1 公司由员工个人缴纳工会费与公司提取工会福利补贴组成公司工会专项经费,根据员工岗位层级不同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元/月)
5.2 工会福利由集团工会统筹管理,在工会经费总额内进行福利项目、福利标准的设置及实施。具体福利项目、福利标准设置、相关工会经费支取程序、建帐等由集团工会另行制定工会福利相关细则执行。
5.3 补充商业保险。公司对非薪酬性福利缴费基数超过所在城市社会平均工资300%的员工办理补充商业保险,具体由公司工会另行制定细则执行。
6. 他项福利
6.1 他项福利包括法定假日、其他假期、年休假和教育培训福利。
6.2 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等,具体按公司考勤相关规定执行。 6.3 其他假期种类。
6.3.1 其他假期包括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享受对象为全体员工。 6.3.2 取假条件为:
1) 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3天婚假,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给予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 丧假: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可给予3天的丧假。 3) 产假:女员工分娩给予产假90天,流产可请假15天。
4) 护理假:符合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的晚育条件,男员工在妻子产假期间可请护理假7天。
5) 哺乳假: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上班时间给予每天哺乳时间一小时。
6.3.3 取假审批。
1)由本人提出取假申请(请假申请单按“考勤管理规定”中的请假申请单执行),
按岗位管理中月度考核管理程序审批执行。一次取假超过3个工作日(含)的, 需提前两周申报,并按岗位管理中月度考核管理程序上升一级审批。 2)取假审批单交所在单元员工服务部作为考勤依据,薪酬福利的扣减按薪酬福利发放相关规定执行。
6.3.4 以上假期须一次性使用,其中婚假必须在结婚注册后6个月内凭结婚证取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需凭相关生育证明取假。如适逢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不顺延。
6.4 年休假
6.4.1 享受条件。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以入职之日起计),一年中可以享受若干天带薪年休假。
6.4.2 取假时间。取假最小单位为半天,休假年度以公历年为准,集中取假原则应安
排在暑期,只在当年有效,不可累计至下一年度。 6.4.3 对应集团总部和城市公司的岗位结构设置,取假标准为: 1)集团总部
2)城市公司
6.4.4 取假审批。按岗位管理中月度考核管理程序审批执行。一次取假超过3个工作日(含)的, 需提前两周申报,并按岗位管理中月度考核管理程序上升一级审批。 6.4.5 未取假规定。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年度内未休假的,须在次年的第一个月内由本
人说明情况按取假审批程序审批后交所在单元员工服务部,经济补偿按薪酬福利发放相关规定执行。
6.4.6 公司工会组织的旅游及由公司安排的出国考察,参加人员应按实际天数折抵个人当年年休假。
6.4.7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 一年内病假、事假天数累计超过其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倍的;
2) 一年内休产假天数超过30天的;
3) 一年内一次性病假天数超过其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4倍的;
4) 一年内一次性事假天数超过其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3倍的。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6.5 教育培训福利。教育培训福利包括经公司批准的员工外部培训、进修、外出考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7. 附则
7.1 本办法解释和组织修订授权公司员工管理部门负责。 7.2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薪酬管理办法 [篇3]
第一条 目的:为了使公司薪酬管理更加合理、规范、科学,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含子公司)所有员工的薪酬管理活动。
第三条 薪酬管理的原则:公司员工的薪酬是依据其职务性质、责任风险、知识技能、经验、实际业绩和未来贡献等要素,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来确定的。
第四条 公司在考虑薪酬时,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给予表现优秀、价值创造大的员工以优厚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薪酬体系的管理遵循公平、合理、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薪酬体系遵循 “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同岗同薪”的原则,兼顾“一岗多能”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员工薪酬结构:
1、基本工资:公司员工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据其不同的职务和业绩对应不同的工资级别,实行级序工资制。
2、岗位津贴:包括:交通补贴、午餐补贴、话费补贴等津贴。
3、绩效工资:针对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实际效果,按实际绩效考核成绩进行发放当月工资;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10%,按月度绩效考核得分计发。
4、工龄工资:本着激励员工在本公司长期服务原则,特设立工龄工资;公司员工自入职以后每至一个自然年(即365天)为一年工龄,普通职员工龄工资50元/月,中级职员工龄工资100月/月,高级职员150元/月。工龄工资在每月工资表中造发。
第八条 工资级/档:公司员工按其不同的岗位、职务和业绩对应不同的工资级/档。
第九条 员工工资级/档的变动
1、级的变动:根据员工当期实际考核的结果,结合其本人的能力、特长、潜力及爱好,对其岗位职务进行变动后,其工资的“级”也随之变动,对应的工资额度也随之变化,如:某员工表现优秀,由普通职员升为中级职员,原工资总额为2500元,现工资总额变为3000元。则其工资级数由原1级变为现在的2级。当然其相应的其它福利待遇也会随之改变。
公司在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升 “级”的同时,为了培养团队精神,公司要求该位员工应在原有团队培养一位能接替其工作的人员后才得升级。
2、档的变动:因工资的调整而使员工工资“档”发生变化,按照《工资薪酬档位表》执行。
第十条 工资核算
1、试用期工资:新员工录用时,由其直接上级领导、部门领导和人事部门负责人根据其学历、资历、经验、能力及拟聘岗位性质共同确定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级/档。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新进聘用人员真实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薪酬的对应性,特对试用期工资进行以下规定:
所有新录用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均按转正工资的80%进行发放,待其转正后按相应工资的全额部分发放;如未能转正则证明其不能满足本公司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在其试用期届满之时,公司将给予综合评定,予以辞退。
销售岗位的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试用工资按该岗位的级/1档工资进行发放。
2、正式工资:新进员工工作满一个月至三个月的试用期时,其直接上级领导、部门领导和人事部负责人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未来发展决定是否转正并确定其工资级/档。(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转正
方式为领导提出、本人申请两种)。
3、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天)=基本工资/22天;加班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2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
第十一条 休假工资
1、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有:年假、婚假、丧假,工资按其本人全额工资发放。
2、员工享受产假时,可享受社会生育保险津贴;由社保发放相应的生育工资。
3、离职当月工资:员工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清单签字手续后,其离职当月工资计算公式为:离职当月工资=(基本工资/22天)×当月出勤天数。
第十二条 奖金和津贴:享受岗位津贴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每月在其工资中发放。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本公司员工工资体系中的绩效工资,在当月经绩效考核后,依据考核成绩进行发放。绩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则按100%进行发放;如绩效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则按90%进行发放;如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则按80%进行发放;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时,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于每月5日前对上月进行考核,并于7日前汇总结果,由人事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换算后于10日前编制出当月工资表,15日前报财务部复核工资并发放。 第十五条 工资中的扣款
1、病事假扣款:员工因病请假,按照《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病假期间工
资发放标准执行。
员工因事请假,按其缺勤天数扣除缺勤天数的全额应发工资。事假扣款=(本人基本工资+津贴补助)/22天)×缺勤天数;员工因事请假后又加班补回假期的,不再扣款,亦不再算加班工资。
2、违纪扣款:员工违反公司有关制度(如迟到、早退)而被罚款,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即不超过24小时)上
交财务部出纳处。
3、考核扣款:公司在日常工作考核、绩效考核等各种考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处罚,行政人事部依据考核结果,按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六条 各项代扣款 1、社会保险的扣除及缴费比例
2017年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每月300元(缴纳比例为单位12%;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2%,个人0.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4%,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险缴费比例:单位0.85%,个人不用缴费 2、公司社保基数:
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以工资3500元为缴纳个税基数,超额在0-1500元的税率为3%;超额在1500-4500元的税率为10%减去105元;超额在4500-9000元的税率为20%减去555元;超额在9000-35000元的税率为25%减去1005元。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第十七条 每月5日前由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负责统计公司员工上月出勤及各类检查、审核情况。每月10日前由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依据考勤编制上月工资表,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财务部于每月15日前由出纳负责办理员工工资入帐手续。
第十八条 本于公司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调资申请表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由被调资人填写;2、此表由人事部门保存于本人档案; 3、公司所有员工的薪酬调整必须经过公司决策委员会讨论后进行调整;
4、未经讨论擅自调整薪酬的追究人事部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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