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03-13 23:21: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九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爱德华是一只陶瓷做的小兔子。他的主人换了好多个,他的名字也被迫换了好多个,甚至连他的性别也被换了好多次,可是,在他一次次和主人分开,又一次次被人拾起,他慢慢地领悟到了——爱。

  在爱德华和他的主人相处久了的时候,每次都会被意外分开。起初,分开的时候,爱德华氏一点感觉都没有的,渐渐的,他感受到了悲伤。和相处久了的主人分开后,他总是会感受到自己的瓷制心脏有一阵剧烈的刺痛,正和我们人类一样,每当和一位相处很久的好朋友分离的时候,心里都会很难受。在这一次次伤痛的分离中,爱德华明白了什么是爱。

  是的,连一只瓷心脏的小兔子都懂得怎样去爱自己的家人和主人,我们又有什么资格不去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我们相互关爱,有耐心,朋友同学之间就会更加和睦相处,家人之间也会更加美满幸福。愿世界充满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在假期中,我读了《狐狸列那的故事》,列那是一只机智、狡猾、诡计多端的狐狸,书中讲了它与与动物王国里的成员相互较量的有趣故事。

  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主人公。狐狸列那:它既勇敢智慧,又残忍、恃强凌弱;雄狼伊森格伦:它凶狠蛮横,笨而迟钝;狮子诺勃勒:自大贪婪,喜欢金银财宝,愚昧无知,专制暴力;公猫梯培:狡猾,诡计多端。

  不过我还是最喜欢狐狸列那,因为:他虽然诡计多端,又狡猾,但是在他最后危机而且性命难保时又机智逃脱,勇敢与敌人斗智,逃脱后还救了狮子诺勃勒两次性命,成了它的救命恩人,最后,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向困难低头,要勇于面对,才能逃脱。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我做完作业,没什么事做,就拿出一本语文书看,打开就翻到了《艾滋病小斗士》这篇文章,我便认认真真的开始读了起来,读了一遍我知道这篇文章是讲一个叫恩科西的黑人男孩。一出生就携带艾滋病,但是他竟然一直挺到了上学的年龄。9岁那年恩科西开始上学了,当他得知自己有艾滋病时,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开始学习怎样面对可拍的艾滋病。但是20xx年6月1日这天小恩科西终于静静地离开了人世。

  我感觉这篇文章很好看,于是我又开始读一遍,当我读到:“人们不应该对艾滋病人另眼相看,我们需要关爱,拥抱艾滋病儿童是不会被传染的。”读到这句话时我十分感动,我想如果我们班要是有一位艾滋病儿童的话,我一定会关爱他,跟他一起玩游戏,而不是对他另眼相看。

  我觉得现在世界上的艾滋病人十分缺少关爱,没有人和他们玩,没有人和他们说话,他们十分孤单,所以我建议全世界的人民去爱护艾滋病人,让他们远离痛苦。

  最后我感受到自己远远不如恩科西,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早上爸爸叫我起床上学,我就死赖在床上不起来,有气无力的对爸爸说:“我生病了,今天就不去上学了吧!”我本来以为吃点药就好了,可是爸爸说要带我去打针,来到医院,打完针后已经三点了,回到家我也就没去上学。通过这件事我感受到自己一点不如恩科西,他得了艾滋病还去上学,可我一点小感冒就把我吓的不敢上学。我们真应向恩科西学习呀!恩科西他遇到困难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坦然地面对生活。

  批改评语:这篇读后感概括简洁,观点明确。作者读了《艾滋病的小斗士》后,联系现实生活,人们不应该对艾滋病人另眼相看,他们需要关爱,拥抱艾滋病儿童时不会被传染。并能将自己和主人公恩科西作对比,希望你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聊斋志异》突出地提出了几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首先,它揭露了当时的黑暗政治。在蒲松龄笔下,官吏都是一些狼心狗肺的东西,他们无孔不入地刮地皮,为了金钱散尽天良。席方平的父亲被富豪杨某害死,因为羊某贿赂了冥府的上上下下,席方平的父亲反而被拘押。为他申冤的席方平遭到下油锅、锯解的酷刑。阴司里面从上到下,都是一些“人面兽心”的官吏,使他们贪得无厌,徇私枉法,胡作非为,这阴司,不过是现实世界的虚幻手法而已。蒲松龄尖锐地指出,那官吏本身,便是为非作歹的强盗:“官吏半强寇,不操矛弧者耶?”(《成仙》)“天下官府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

  其次,蒲松龄辛辣地讽刺了科举制度,对科举制下的民风士习、畸形社会加以真实细致的刻画。蒲松龄十九岁时中秀才,但一生郁郁不得其志,长期靠设馆授徒为生,所以他对于科举制度有切肤之痛,看穿了这是一种坑害知识分子、埋没人才的制度。

  《聊斋志异》写了许多人鬼狐妖的爱情故事。其中有的讴歌生死想从的爱情,有的描述闺房嬉戏、夫妇恩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封建礼教,流露出妇女解放的思想,但也常杂糅封建伦理纲常的说教。耐人寻味的是,蒲松龄笔下的女主角,常常是些异类,是狐、鬼、仙魅。她们纯洁、善良、痴情,为了爱情,她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们的爱情不受金钱地位的影响,也从不屈服恶势力。蒲松龄在她们身上寄托了美好理想。

  《聊斋志异》还是一部世情小说,他对于那些伪君子,势利眼、市侩、夜郎自大、口是心非者做了深刻有力的讽刺鞭打。特别是《崂山道士》、《戏缢》、《堪舆》《雨钱》、《骂鸭》等篇,描写了封建“盛世”道德的沦丧,讥讽那些见钱眼开、阿谀奉承、好逸恶劳之徒。在这类作品中,《佟客》尤为幽默、深沉。慷慨自负的董生遇到剑仙佟客时,以忠臣孝子自诩,实际上却是一个银样蜡枪头。佟客为了剥下董生华丽的外衣,把茅草点化成强盗。“强盗”深夜入宅,抓住了董生的父亲。而这个自封的“孝子”却连老父亲也不去救。平时“谈吐豪迈”,一遇危险便退避三舍,这是对一切装腔作势者的嘲讽。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有一天,我在书上看到了一则故事,故事的题目是《男孩和他的树》。这则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男孩经常和一棵树玩,树和男孩都喜欢与对方玩。

  男孩很快长大了,他想要钱买玩具玩,树把苹果给他卖钱;他想要房子,树把树枝给他建房子;他想去航海,树把树干给男孩造船;他想休息一下,树把树根给他坐

  。而这期间,男孩直没有在树旁边,只有遇到麻烦时,他才会回来找树。其实这是每个人的故事,男孩就像我们,而树是父母,他们无私地为我们奉献着,而我们回报他们的却不多。还记得这么一件事:一个暑假,我去洛阳红姨家玩,她家有我的表妹——燕子。小燕子今年5岁,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有一天,红姨带着我和表妹去公园玩,玩着玩着,表妹渴了,红姨马拿出随身携带的水给她喝。“我不喝水,我不喝水!我要喝饮料!”表妹对红姨撒娇道

  。“不行,喝水!饮料对身体不好!”红姨严厉地对表妹说。表妹见红姨不给她买饮料喝,便大哭起来。周围的人们听见了,把目光转向了红姨,弄得她不好意思,只好给表妹买了一瓶。我们继续玩,不久,红姨也渴了,她从袋子里拿出饮料要喝。“别喝,这是我的!”表妹说着就把饮料抢了过来,红姨只好喝水了。

  这种现象发生在许多人的身上。当我们年幼时,我们会和爸爸妈妈玩,使他们快乐,让他们得到幸福和满足。但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想要一些东西或者会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与麻烦,这时,我们便会去找爸爸妈妈,他们则会尽力为我们买到想要的东西,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与麻烦,而我们回报他们的却很少。不论怎样,他们总是支持着我们,竭力使我们高兴。让我们去孝敬父母吧!回报他们给予我们的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最近,我读了《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由澳大利亚的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写的,曾荣获国际安徒生奖。

  这本书主要讲: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狗决定去片面的世界。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又误入了一落千丈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得很好,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后来警方得知就派兵追拿狗,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脱身。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优美的词语非常多,也写得很具体,特别是主人物,而且每篇文章的地点、人物、时间、事情都描绘到位。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时候别人会误解你,你觉得别人错怪你了,你一定要好好跟他讲;还有乐于助人、团结友爱,另外我看了前言,还知道要多看这样的课外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这本书是来自《绝境狼王》里面的第一部。

  是讲:有一只狼,被生下来之后,他的母亲发现,他有一只歪爪,而且那只歪爪上有一个螺旋形的图案,好像长了颗旋转的星星,因此这只小狼成为了马尔卡达哈(指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被欧贝(指不孕的母狼才能担任这一职务)从小狼的母亲身边带走了,丢到了冰川边,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就可以成为狼群中的啃骨狼。

  这时,这只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这只灰熊给他起名叫福狼。因为她的小熊被一群美洲狮抢走了,所以她的乳汁还很好,没有干枯,灰熊把小狼抱在怀里,让他吸乳汁。慢慢的,小狼长大了一点点,灰熊就教他抓鱼。到了冬天,灰熊要冬眠了,他就告诉福狼,他可以自己去捕些雪兔,冬天快过完了,福狼也正好出去远一点的地方捕猎,灰熊醒了,那时也是暴风雪的时候,她看见福狼不见了,就很担心,她准备出去找福狼。

  灰熊出去之后,福狼也回来了,福狼看见灰熊不在洞里,他就想到了可怕的事情,他想灰熊会不会死了,于是福狼也出去找灰熊了。福狼找遍了,都没找到灰熊,他就开始自己生活,他杀了美洲狮,帮灰熊报仇。夜晚,福狼发现了灰熊的骨架,他留下了眼泪,灰熊死了。他在树下唱着一首告别的歌,有一只叫格温妮丝的猫头鹰在树上听着,福狼唱完之后,这只猫头鹰飞下来,他说叫福狼跟着他走。走到了一堆火旁,福狼坐了下来,感受着火的温暖,他们都互相介绍了自己,(猫头鹰是只流浪铁匠)福狼说我的妈妈是只熊,"不是的"猫头鹰说,"你的妈妈其实是之狼,你应该知道,你只是被带走的。""我被带走"福狼疑惑的问,猫头鹰就给他讲起了狼族里的规矩。

  讲完之后,猫头鹰要睡觉去了,福狼想了一会儿,他想好了,要回狼族里当啃骨狼。他到了狼群中,狼群的组长就闻到了一股熊的味道,他就问:"最近有熊来吗""没有。"狼都齐声说,那就是得了口沫病的狼,这只狼会把别的狼传染,让后就一个一个的死亡,他们就开始搜索这只狼的踪迹,并准备好火堆,把这只狼烧了。他们要找的就是福狼,福狼也感觉有很多狼在跟踪他,突然,狼跳出来把他围住了,狼群把福狼慢慢往光里推去。当时那只猫头鹰正好也在上空,他看到下面这种场景,就直飞下去,急忙叫:"住手,住手"狼们都住手了,"口沫病是四只手爪都是歪的,他只有一只手爪是歪的。"组长就说,把他带来,福狼被带来了,"他可以做啃骨狼。"

  我感受到福狼很关心他的第二个妈妈雷霆之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寒假的时候,我看了《非常小子马鸣加》。

  书上说马鸣加是个又活泼又可爱还很机灵的小孩子,我非常喜欢他。一开始马鸣加是一年级的“小不点”。之后,他渐渐地长大了,读四年级了!他的校长很温和,我们都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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