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社戏》有感

时间:2024-04-19 17:00:2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社戏》有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社戏》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社戏》有感1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读《社戏》有感2

  我曾读过不少鲁迅的作品,比如《孔乙己》《药》《狂人日记》《风波》等,里面有许多鲜明的儿童形象,但都以被“吃掉”来反映当时破败的封建思想。但读完《社戏》后,里面的儿童却让人体会到了一如反常的童真。

  这里的孩子们都十分自由,被鲁迅这样一个在封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称为“乐土”。孩子们对他进行了无微不至的体贴与照顾。这里也没有各式各样的规矩。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绝没有一个想出“犯上”这个词来。相对于城里那种苍白无味的生活来说,乡村生活无不是新鲜有趣的。

  在这些聪明活泼的孩子中,最有趣的就是双喜了。他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且反应敏捷、考虑周到、办事果断、充满自信,既有组织力又有号召力,是当自无愧的孩子王。鲁迅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双喜出主意、打包票。可爱的不只是孩子,还有这里的成年人。比如六一公公。虽然写的很少,但仅有几笔却勾勒的十分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孩子们偷了他的'豆,他非但没有责骂,还请孩子们吃豆。没想到听了鲁迅的一句“很好”,便激动起来,得意极了。

  鲁迅回忆往事,只是慰藉自己的心。虽已是二十年后,但人民还是和以前一样麻木、封建愚昧,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那到底人们的美好世界丢在了哪里?就在二十年前的平桥村,在六一公公身上,在双喜和那些孩子身上。

读《社戏》有感3

  翻开语文书,第一眼就看见了鲁迅写的《社戏》——这部我以前就读过的文章。在老师的指导下学完后,我有了很多新的感悟。

  社戏,江南社中每年所演的年规戏,似乎听起来并不稀有。而“我在那里所第一盼望,却在到赵庄看戏”,“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之前,我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我的目光则集中在了“双喜”、“阿发”、“桂生”这样的“小家伙”和六一公公之类的“农稼汉”上。这些小家伙,在童年可是主人公的好伙伴,在主人公想去看社戏的时候,是他们自告奋勇“护送”过去,在“我”看戏饥渴时,是他们帮助找吃食,在“我”返航途中,他们带“我”体验了不一般的“偷豆煮豆”。六一公公则热情好客,并没有因为我们偷豆而处罚我们。

  在鲁迅先生成年后的那个动乱年代,在他的周围,有一群人虎视眈眈地凝视着,打压着。而真正友善如小伙伴、六一公公们却又少之又少,所以鲁迅也许只能通过写《社戏》来怀念当时的环境和人民,朴实率真的老人和孩子,人与人之间有着亲密关系的美丽乡村。

  令“我”久久难忘的,应该还有平桥村美丽的自然环境。鲁迅作为一个在黑暗现实中生活的“战士”,“吃人”的`场景肯定听过,反动派丑恶的嘴脸一定看过,人们流离失所的场景也必定见过。作者怀念和平乡村的美丽环境,而他后来在北京看的所谓“戏剧”,不过是空虚皮襄上的面具罢了。

  联想到我们的生活,有何尝不是这样呢?青春期的我们,经历的事情——日常的琐碎,内心的秘密,往往只会告诉我们最好的朋友,而不是经历更丰富的老师、家长。也许,当老师、家长与学生真正成为“阿发、桂生”之类的好朋友时,生活上的一些思想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吧。

  读《社戏》,我感受到了乡村生活最初的美好,也感受到了那笔下的——人与人之间最美好最诚挚的情。

读《社戏》有感4

  时间已过了三更,寂寥的湖面上,只有星星点点的渔火忽闪忽烁。一群看社戏晚归的少年们,在船中围成一团,在火上煮着豆吃。这豆子很普通,他们却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恍惚间,少年已长大成人。鲁迅对故乡的魂牵梦萦,很大一部分就源于童年的美味——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回忆中的过去总是更美,再也没有了。

  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环境下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在儿时吃罗汉豆,鲁迅吃到的是淳朴的味道、家乡的味道、无忧无虑的味道。这些令人难忘的味道在舌尖萦绕,霸占了鲁迅的童年。而长大后鲁迅所吃到的,却只是罗汉豆本身单调的味道,它褪却了当年的青涩,成了碗中的油腻。罗汉豆那让鲁迅陶醉难忘的味道,再也没有了。

  我得知罗汉豆就是蚕豆,对它的好奇和期待再也没有了。而鲁迅笔下的另一食物——茭白,我却再也没有忘记。

  小时候,爸爸妈妈忙于工作,厨艺也不咋样,更懒得下厨房。早饭速冻速战,中饭幼儿园学校单位各自为战,晚饭就辛苦奶奶来给我们掌勺。每天餐桌上各种丰盛的菜肴,一天变一个样,让我对晚饭时光充满了期待。

  肉类里面,我喜欢吃奶奶蒸的红烧肉,入口即化,唇齿留香。而蔬菜里,我最爱的莫过于茭白。这裹着青翠外衣的白胖子,鲜嫩肥美,清脆爽口。

  奶奶经常喜欢把肉丁、茭白丁和胡萝卜丁炒在一起。作为一个肉食主义者,我却把肉丁晾在一边,专把茭白挑到嘴里。经过我一阵搜刮,在那片肥沃的酱红色的盘中,只剩下星星点点的小白可怜地看着我。还在看我,再看我,我就把你吃掉。此时,奶奶总会爱怜地说:“吃肉,别尽挑茭白。”

  我长大了,奶奶却在老去。她老人家虽然还保持着乐观开朗,每天打乒乓一两个小时乐此不疲,游山玩水乐而忘返,载歌载舞乐在其中,但爬六楼烧菜做饭恐怕再也没有乐不可支了。

  于是,我们坚决“辞退”了奶奶,下馆子、大食堂、街头巷尾就成了日常。那里的菜色泽诱人,花色品种繁多,有茭白必点,却再也没有吃出奶奶的味道。

  真的,好久好久以来,我再也没有吃到那美味的茭白,再也没有尝到那无忧的童年。

读《社戏》有感5

  小小村落,只此一夜,身边的人文,在鲁迅先生的笔下,竟是如此活泼。

  《社戏》,记述了鲁迅儿时在平桥村的生活时光,中心事件便是“去看社戏”,情节生动有趣。这一路上,鲁迅遇见了许多人,这些人都有各自的特色。

  不妨沿文章脉络看去,把文章比作舞台,第一个登场的就是外祖母。外祖母的“戏份”不多,但从她因家里人不早定船而气恼、絮叨的情节可以看出,外祖母是疼爱鲁迅的。她视鲁迅为掌中宝,也能同情鲁迅,似乎会顺从鲁迅的要求。但试想一下,这百分百是关爱吗?或许不然。鲁迅是家中长子,居于市镇,读书人。在当时社会看来,或许是平桥村尊贵的客人。若从此出发,外祖母对鲁迅的情感可能还有尊重。

  接着出场的是母亲。可以明显看出,母亲对鲁迅充满关爱,对家中长辈也很敬重。而从母亲不同意大人同“我们”一起看社戏的情节中,也可看出她理解他人。在文章后面,母亲先是因“我们”回来晚气恼,接着又是高兴,所以母亲也是一位较和蔼的人。此可以得出,母亲情感细腻,温柔体贴,待人友好。

  外祖母与母亲下场后,双喜、阿发等众多少年就登场了。

  在这么多少年中,作者为何只着重写了双喜与阿发二人呢?首先,一定是他俩给作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其次,他俩推动了情节发展:双喜提出八叔的航船回来了,使得“我们”能去赵庄;我们吃的罗汉豆大多是阿发家的。最后,就是他们最能体现出孩童的活泼、童真。

  说了这么多,情节也就来到“观看社戏”。这是“我们”最期待的事,然而现实是,“我们”都要睡着了。老生、小旦、小生、小丑、老旦的表演虽然颇有风趣,但对孩子来说并不是这样。出发前兴致勃勃,满怀期待,抵达观看时却感到乏味枯燥。这也算是孩子的天性吧!嚷嚷着要去某处,结果到达时却满不在意,一会干这儿一会做那儿,与出发前大相径庭。

  老旦出场后,一直唱,大家都感到无聊,于是划着小船原路返回。经过罗汉豆田,偷了阿发家与老六一家的豆。自然是不能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

  哭骂?阿发的娘为何会哭骂呢?自己辛苦劳作数月种植的罗汉豆,是要拿出去卖的,可一偷,豆就少了许多,所赚的钱自然会少。当时农民还需交地租,这样偷豆,肯定会让阿发家雪上加霜。这反映了当年农民的`悲惨地位,可孩子哪里懂这么多?说到底,还是孩子的顽皮、天真、活泼,但也是令人惋惜的。

  而六一公公呢?只因“我”对他的豆子做出简单的评价:“很好”,就乐得如花儿一般,而且是真正的乐。可“我”只是小孩子,六一公公竟会把“我”说的当真,原因竟是:“我”在大市镇里读过书!不禁令人慨叹。果真是对大市镇无穷的向往,导致对读书人产生刻板印象,不停夸赞“识货”,说乡下人“不识好歹”。两个极端观点,将六一公公对大市镇无穷的向往与追求,以至于快要蒙蔽双眼的性格体现了出来。

  文章以作者的感叹结尾,至此,“舞台”落幕。

  文章虽然记述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但从夹杂着的细节中看出,文章也暗含作者对社会的惋惜。通过那些人物,我们可以窥见那时社会的一角。深感遗憾。

读《社戏》有感6

  豆是普通豆,但终究不普通;戏是无趣戏,但终究也不无趣。

  ——题记

  “月光又显得格外的皎洁。回望戏台在灯火光中,却又初来未到时候一般,又飘渺得像一座仙山阁楼,满被红霞罩着了。吹到耳边来的又是横笛,很悠扬。”这如诗如画般的夜晚是鲁迅先生儿时的美好回忆。

  夏夜行船,黑漆般的天空或许带着几分直击心灵的寒意,但是鲁迅先生没有注意到,因为迅哥儿所在意的是那故乡与伙伴们一起乘船的欢愉。

  提到故乡就不免想到童真岁月里的后山地,那是我儿时的乐园,随手抓一把野草,哼几句小曲,用路边摘的野花野草编着所谓的花环,简朴又有趣,这是乡下孩子们独有的乐趣,但前提是一定要结伴而行。

  现在想来那野草是能将人手割破的,曲也是不成调的,手也没那么巧,编出来的'花环,东掉一块西掉一块,毫无美感可言,但我们依旧快乐,不单单为野草,为曲,为花环,更为同伴们一起追逐的快乐!

  朦朦胧胧中再读《社戏》,好似幡然醒悟,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呢?那夜的戏不好看,但又因为童年伙伴而有趣;那夜的豆不好吃,却又因为是和伙伴们一起煮豆,而变得津津有味,使人念念不忘。

  终于明白,“再也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不是因为六一公公种出来的豆是经过粒粒挑选,“再也看不到那夜似的好戏”也不是因为戏真的有趣,而是那份童年纯真的友情,童年的那份独特记忆。

  回望自己,不知何时,路边再无那般翠绿的野草,再无那动听的歌谣,即使拥有了再精美的头饰,也依旧会怀念那自制的花环。我早已搬离了儿时的乡村,与伙伴们也已多年未见,新的生活虽然很快乐,却依旧会怀念那儿时的乐园。那是对儿时的回忆,是对逝去记忆的缅怀。

  欧阳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鲁迅的“社戏”之意不在戏,我的花环之意亦不在花,是回忆,是告别,是放下过去迎接未来。(刘佳艺)

读《社戏》有感7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隐胧在这水气里。”月光透过竹叶,星星点点的落在湖面上,那如诗如画的平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一定怀着急切心情;写到归航偷豆,先生的'嘴角一定挂着微笑。那是讯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他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提到故乡,便不由地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喜欢看戏,无论在哪里唱戏,唱的是什么戏,她都会兴致勃勃去观看,看得多了也就会唱了,虽然唱的戏文我不大听得懂。外婆听戏时,与往常的大大咧咧不同,她会安静地坐在那,偶尔跟着哼几句,眼神专注。她说:“看戏的时候才会高兴,心安咧!”

  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那夜的戏并不好看,豆子也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对此恋恋不忘。这位经历浮世颠簸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良善的人,这位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为国民拼搏呐喊的人,在寂寥的黑夜里总会感到一丝疲惫吧,也许唯有儿时记忆记拼凑出来的那点滴快乐,才能轻轻地散去他心头的烦闷与忧愁吧!

  所以,不论是鲁迅、外婆,亦或是我们自己,都大抵如此,谁的内心无一角安宁地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那一份美好;在孤独迷茫的时候,不忘那一份初心。即使路途再艰难,他们也不会太孤独:因为无论身在何处,心底总有一处安宁!

  “咿一—呀!”平桥村的戏又开始了,少年归来,还是当初的模样。轻轻棹起船桨,几圈涟漪晃散了一汪清水……

读《社戏》有感8

  《看社戏》读过后,起初除了觉得那些戏子不容易就没多大感受。后来细想一下,觉得文中能读到很多东西。

  一开始,作者并不喜欢豫剧,还称豫剧是“草台野戏”。“破的帘,简易的木料,疙瘩不平的台面……这种寒碜地挂着‘穷村陋闾’相儿,带着浓郁乡间俚俗味儿的‘社戏’,在某些城里人的眼中,是‘野戏’,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末流杂艺。”作者以此解释称“草台野戏“一点也不辱没豫剧。可是经过熏炙,听顺了,觉的出它的好,它的土、俗之韵味了。自己推翻了之前的论断,说明豫剧也是有可取之处的。这世上很多事物也许一开始我们不会喜欢甚至讨厌,但慢慢了解之后,当发现它有它的好时,我们又开始喜欢它了。

  “锣鼓喧天,观者如墙。”这是作者笔下观戏的场面。那么多的人去观看,顶不会是一样的心境。我想大多数是基于当地文化及凑热闹的新把他们聚集了。就像作者写的“‘百日之劳,一日之乐’对于土生土长的他们,土梆子戏不仅是劳作的娱乐,且是一种文化给养、精神升华的表征。”人文环境很重要,也许一个人改变不了人文环境,但人文环境改变一个人却很简单。

  “伶人们在台上演尽王侯风流事,替人儿女水相思,殊料,背后却包藏着生途的坎坷,世事的'艰难。”作者对帮助过的女戏子母子不能忘怀。可她们却只是个缩影。作者不能忘怀的更多的是那些和女戏子一样生途坎坷的人。

  这篇给我的感受是,人生坎坷,珍惜眼前的幸福;混口饭难,珍惜学习机会,培养能力。

读《社戏》有感9

  翻开鲁迅先生的《社戏》,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作者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神思也似乎飘向了那份曾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长大了,累了,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年的味道,想必是别有一番滋味吧。想起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词,花里胡哨的红衫小丑,那些钓虾放牛的愉快生活,夜里航船的美好时光,都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在心头慢慢漾开。

  在平桥村度过的日子太令人难忘:每天与小伙伴一起钓虾子,不到半天便可以钓到一大碗,一同去放牛,一起偷豆煮豆吃,摘豆、生火、剥豆、吃豆的过程是那么有趣,那是一段多么天真烂漫的童年啊。皎洁的白月光,缥缈的戏台,悠扬的笛声,再加上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这些回忆不仅温暖了先生本人,更温暖了我们读者,让我们也沉浸在那美妙的世界中,艳羡不已。

  从文字里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先生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作为一个现代孩子,我体验不到这样的童年,这样纯粹的原生态童年。但鲁迅先生的文章却能让我身临其境,也许这也算是弥补了点遗憾吧。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琐碎的记忆在品读《社戏》时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

读《社戏》有感10

  ① 三月暖阳倾洒,酥风醉人,轻轻掀起书本一角。《社戏》二字映在纸上,那是一个柔和的下午,如这篇文章般温润,却千回百折,显映人生。

  ② 《社戏》通过描写回忆童年看社戏的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文中的"我"随着母亲归省,来到了平桥村,那里有香甜的罗汉豆,热情似火的乡亲们,更有一群如影随形的小伙伴。那时,看一场社戏并不容易,路途遥远,屡经波折,而伙伴们纵使去过也愿意再次陪我同去。

  ③ 你坐船,我便摇橹,你要看戏,我陪你,你若想回,我便返航。你饿了,我们便一起"偷豆"煮豆。那份善良,那种淳朴,那种无私,似宝石,似珠光,即使他们只是一群农家少年,也能自成光芒,照亮一方。这份乡间友情,透露着天真,也融入了一份善良,慢慢地浸润我心… …

  ④ 儿时的我,也受到了小伙伴的优待。那时因为父母工作忙,我来到了乡下与奶奶同住。一个午后,热阳似火,焦躁不安,奶奶去田里劳作,我和阿芳姐还有同村的几个小伙伴在田埂上肆意地漫步,想找点乐子……忽然抬头看见一片芋头地,粗壮的茎,大如篷的叶子,在微风下摇摇晃晃,像一把把大伞簇拥在一起。这时,我突发奇想说道"天这么热,不如摘下几枝用来遮阳?"小伙伴们都高兴地点头,于是林哥开辟道路,阿方姐摘叶子,我跟在他们的'身后收集"战果"."战果"堆满后我们又在田里玩起了"攻击战",玩腻了一人顶着一把"遮阳伞"沿着田埂嬉闹着回家。身后的芋头地遭遇了我们的袭击后,茎叶断裂,奄奄一息。

  ⑤ 奶奶看到我顶着一把"芋头叶"后惊愕地问:"老天爷啊!这是从哪儿摘得?""路上我摘的,不关她的事"阿方姐姐跳出来说。奶奶一脸狐疑:"路上怎么可能有芋头,你们是不是偷偷闯祸了?"我们互相摇摇头… …

  ⑥ 虽然嘴上不承认,但我心里越来越害怕。果真,傍晚,村里的王大妈找上门来了,扯着嗓子喊道,"你孙女带着一群小孩把我们家芋头地全给糟蹋了,没想到城里的小孩这么野蛮,我定不会饶了他们,看看怎么赔偿吧?!"我的心砰砰直跳,阿方姐站出来说:"我们不过摘你几个叶子,用得着这么小气嘛?"那时的我觉得她是那么勇敢,那么高大,仿佛她就是那一顶大伞,可以遮蔽一切,给我一片阴凉。

  ⑦ 最后"摘芋头叶"的故事以奶奶赔人家一麻袋芋头告一段落。时隔多年,儿时朋友们早已天涯海角,但每次回到奶奶家,看到随风摇曳的芋头叶,就会想起阿芳姐和那群一起"闯祸"的小伙伴。那份天真,那份善良,那种在一起欢乐的心境已永远地存封在我的记忆里。

  ⑧ 合上书本,闭了眼,平桥村的豆香和田间的芋香仿佛在这一刻交织!缠绕!弥漫!任思绪飘飞在那温暖的午后……

读《社戏》有感11

  《社戏》写得像一首舒缓的歌,千回百转激荡在美质犹鲜的童年里;写得像一首动人的诗,诗情画意回旋在流连忘返的风景里;写得像一幅美丽的画,浓墨重彩泼洒在人文浓郁的民俗里。

  详略的叙事美。课文详写去看社戏的全过程,略写在平桥村的情况和看社戏后的余波;去看社戏的全过程,真正写社戏的内容也不多,作者用了不少笔墨写农村小朋友的活动和景物。这样写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中心意思。因为“我”所怀念的并不是看社戏本身,而是在看戏过程中与农家小朋友结下的诚挚友谊和农家的自由生活,“社戏”只是一条线索,在课文中起贯串故事情节的作用。但课文的略写部分又是必不可少的,如课文的开头三段虽然没有写到社戏,但却为对社戏的盼望做了很好的铺垫,展示了去看社戏的环境;最后写看社戏后的余波,突出对社戏的怀念,使得文章余味无穷。

  温馨的风景美。写意的笔法,抒情的笔调,情景交融,如梦如幻,散发着江南泥土的芬芳。课文中的景物描写细致逼真。出航途中,作者用白描手法,勾画了一幅江南水乡的.美丽图画;看戏时描绘了仙境般的戏台;归途中又用比喻写了行船的情景,富有童话色彩。这些景物描写细致逼真,有着浓郁的抒情气氛,表现了“我”去看社戏时兴奋愉快的心情和对江南农村美景的热爱,写得情景交融。

  淳厚的人情美。在这临海的小渔村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质朴、淳厚如那里的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课文成功地刻画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是双喜和六一公公。双喜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而且反应灵敏,考虑周到,办事果断,充满自信,又有组织才能和号召力,是孩子们的当然领袖。“我”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有双喜出主意、打包票。这个形象是令人深深喜爱并难以忘怀的。成年人里的六一公公,着墨很少,但几笔勾画极其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热情、好客。另外,如桂生的机灵勤快,阿发的憨厚无私,都只用一两笔便刻画得生动传神。“我”之所以认为这一夜的戏好、豆好,原因就在于这片乐土上的人好。

  活泼的语言美。这篇小说的语言生动、简练、幽默。如写“我”热爱农村,把平桥村比做“乐土”。写“我”想看社戏而不能去时“急得要哭”,“似乎听到锣鼓的声音,而且知道他们在戏台下买豆浆喝”,表现了“我”的急切心情。写可以去看戏时,用“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生动地写出了“我”如愿以偿的喜悦。写人时用笔极为俭省,仅通过人物语言和简练的动作描写就传神地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小说的许多语言幽默风趣,如“或者因为高等动物了的缘故罢,黄牛水牛都欺生,敢于欺侮我,因此我也总不敢走近身,只好远远地跟着,站着”,把“高等动物了”活用为动词,既贬斥了牛,又写出了“我”的窘态。双喜说,“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我”还特地为“白地”颇作了一翻注释,幽默中不乏轻蔑之意。

读《社戏》有感12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读《社戏》有感13

  鲁迅《社戏》中的双喜、阿发和闰土一样热情善良,对来自书香门第的“我”亲若一家人。来了远客,农家的`孩子都来陪伴游戏。我们一起放牛捉虾、摇船摘豆。钓到一大碗虾自己决不吃,照例全要送到客人嘴里,但当看到客人不会放牛,连走近牛身都不敢时,他们却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

  最为迷人的是在朦胧的月色中,乘着大白鱼似的航船,嗅着豆麦水草的清香,去观赏社戏。社戏归来偷豆吃的经历更是新鲜有趣:阿发抢着偷自家的豆;豆被偷的六一公公反而很高兴。故乡的田园风光、民问社戏里,力透纸背地凸现了小伙伴的纯厚、诚挚、善良、机敏能干,这是江南水乡少年栩栩如生的童趣。

读《社戏》有感14

  《社戏》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这是鲁迅先生1922年写的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八年级下册语文课本中的第一课。

  现在的我正是八年级的一名初中生第一次阅读《社戏》时,我则是一脸懵。最让我不解的是最后一段。“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根据看社戏时的情形,那夜的社戏是无聊的,而到了最后一段却说是好戏。

  直到老师在课堂上讲解的时候,我才明白说是好戏不是因为戏的内容,而是因为看戏的过程。鲁迅所怀念的是平桥村孩子,老人那种朴实真挚的情感和他们劳动的本领,聪明能干的办事能力,以及农村特有的风光,自由的空气以及和谐亲密的人际关系。

  在《社戏》中,鲁迅笔下的平桥村被称为乐土。平桥村,对一个封建家庭中成长,受各种规矩束缚的孩子来说确实是快乐自由的天堂。作为客人,在这里“得到优待”,钓到虾“照例是归鲁迅吃的”,小伙伴们对鲁迅无微不至的体贴照顾,“看社戏”一节把这种友爱和照顾表现的淋漓尽致。在这里鲁迅可以免读那些陈腐的经书,而且也没有那么多规矩可循,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对于自幼就压抑在封建道德秩序中的鲁迅而言,这样的自由是一种宝贵的享受;而且在农村可以亲近大自然,“掘蚯蚓”“钓虾”“放牛”,相对于城镇宅院中那种苍白无味的`生活而言,乡村生活无疑是新鲜有趣且极具魅力的了。看了鲁迅笔下的平桥村,着实是乐土,我也不与自主的喜欢上了民风淳朴,乡民善良的平桥村。

  景物描写也是这篇文章的魅力之一,鲁迅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向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日夜归航等几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画面,情景交融,充满了水乡特色,衬托了鲁迅去看社戏时兴奋、愉快的心情和对江南农村美景的热爱,还运用了比喻等手法,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看了鲁迅所写的景物描写,给了我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社戏》成功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形象,他们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细心,而且反应灵敏,考虑周到,办事果敢,充满自信又有组织才能和号召力,是孩子们的领袖。而且鲁迅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双喜出主意,打包票。对成年人里的六一公公着墨很少,但仅有的几笔勾勒极其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好客,热情,鲁迅之所以认为这一夜的戏好、豆好,原因就在于这片“乐土”上的人好。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的、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人心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温暖的情感,愿我们的童年更快乐,更美好,更有意义,能给我们留下更多美好的回忆。

读《社戏》有感15

  鲁迅在《社戏》的开头称自己“在倒数上去的二十年中,只看过两回中国戏”,且也尽是些“冬冬喤喤之灾”,却在“远哉迢迢”的十一二岁时,看到过如此的好戏。

  “中国戏是大敲、大叫、大跳,使看客头昏脑眩,很不适于剧场,但若是野外散漫的所在,远远的看起来,也自有他的风致”。

  这样看来,年长后所看的戏也难怪使“我”觉得“不适于生存了”。

  戏园里看戏的人不是一般的多,“戏台下满是许多头”,“我”因而要挤过去坐,却又有人对“我”发议论,这戏是要“占座”的。那长凳也是令“我”毛骨悚然的私刑拷打的刑具。北京的戏,空间是狭小的,拥挤的,是繁杂吵闹,用墙围起来的。

  第二回所看的戏也是“冬冬喤喤的敲打”“红红绿绿的晃荡”,还是需要懂行的上层人士所能看的戏,“他很看不起的斜瞥了我一眼说道:‘龚云甫!’”这其中竟带着鄙视和自傲,这时的戏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为台下人的愉悦所演的了。

  可儿时的“我”为了看戏一波三折,去看戏时是划的一只白篷的航船,人只是疏疏朗朗的站着,有渔火,是“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也是“不再看到的那夜似的`好戏了。”

  平桥村是临河的小村庄,没有约束,没有等级的划分,空间是开阔的,场地便在自然村落之中,没有禁锢,只有质朴之美。村民是淳朴的,罗汉豆是共享的,戏也是共享的。

  戏是大众的戏,是天地自然,充满民俗风情的戏。

  反观鲁迅之后所看,所奇怪的戏,是繁杂狭隘,丑陋虚伪的。这篇《社戏》也是他对现实的批判与对平等自由的向往。

  《社戏》写的并不是戏本身,而是两种社会状况的对比与对人性虚伪的抨击。

  戏从未变过,人性却常不如戏中一般,文章是希望正义善良一直引领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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